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:
根据《关于申报2024年度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》精神,各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申报了2024年度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项目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内蒙古科协通过对申报项目的初审、专家评审、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42个学会学术项目分别给予经费补助。希望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《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精心筹备,认真组织,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相关要求
1.项目承担单位接到项目入选通知后,按要求与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签订项目合同书,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。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合同书的要求,严格组织实施,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。
2.财政经费补助应按照自治区财政要求和《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财务管理与项目实施;项目执行期满后,项目承担单位按照《学会学术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》接受审计和绩效评估。
3.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履行项目的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责任,严把主题、内容和导向关,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学术
导向。对外发布的会议通知、背景板、活动内容、主讲嘉宾等事先须报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审核备案。举办涉外学术交流活动需按照自治区外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申报,未经批准,不得举办。
二、开具税务发票
1.付款单位全称: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;
2.纳税人识别号:13150000011515042C;
3.发票项目名称:现代服务--内蒙古科协2024年度学会学术项目补助经费(如字符太长,可在备注栏中填写);
三、报送方式
1.请各承担单位填写《内蒙古科协2024年度学会学术项目合同书》,填写时,要求要素齐全、主题鲜明、目标合理、内容规范,于2024年12月12日之前将合同书(双面打印一式三份)与发票(一式一份,具体金额见附件1),一起报送至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。
2.联系人:李骞
联系电话:6936252
地址: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401室
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2024年12月10日
附件: